学生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

中心管理细则

中心管理体制

中心设备管理体制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中心开放管理细则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

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中心实验守则

成绩给定办法

考核管理制度成绩管理制度

中心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有问题向老师举手示意,并保持实验室清洁,仪器摆放整齐。

    2、每人一组,按学号固定实验位置,不许随意串座。

    3、不许随意串课,有事或有病需持有效(教学秘书或辅导员签字)事假或病假条找任课教师请假。迟到十五分钟以内的学生可以进入实验室做实验,但任课教师会针对其“迟到”在“平时成绩” 中扣分,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取消本次实验资格,视为旷课。旷课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迟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本门实验课程成绩。

    4、实验过程中要按仪器说明书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轻拿轻放,对于不正确使用仪器的学生,任课教师会在其“平时成绩”中适当扣分。实验结束后关闭仪器电源,并整理归位。

    5、实验过程中的理论知识、实验注意事项、实验数据、实验总结等必须记录在实验记录本上,经任课教师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结束本次实验。如果没有任课教师签字,视为放弃本次实验成绩 在学期末,实验中心按比例抽取实验记录本,检查签字情况并存档。

    6、实验报告册为当次实验的课后作业,其内容包括实验相关原理预习、实验数据及实验总结。实验报告册是“平时实验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应认真完成。

    7、实验结束后,班长需安排2-3名同学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整理实验仪器、擦黑板、擦桌子、擦窗台、扫地、拖地等。

    8、如有因非正常使用导致仪器损坏或元器件损坏现象,需根据实际损坏情况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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