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

中心管理细则

中心管理体制

中心设备管理体制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中心开放管理细则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

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中心实验守则

成绩给定办法

考核管理制度成绩管理制度

中心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中心管理体制

    根据教育部对世界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建立的电工电子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的要求和电工电子学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验中心的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条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是隶属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着重服务于全校及协作学校的电子类与非电子类本、专科学生,培养适合二十一世纪电子信息科学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条 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实验室、实验人员和实验设备,要打破专业和实验室界限,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条 根据世行贷款的精神,实验中心下设普通电子学基础实验室和现代电子学基础实验室。各实验室的物品、仪器设备均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这样有利于实验教学的整体安排,有利于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管实验室的副院长兼中心主任,下设一名副主任,负责实验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实验中心的职责范围是:
    1、实验中心要服务于实验教学工作人员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按时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设备、器材、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2、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仪器设备、器材、物品的管理、负责制定实验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实验中心要加强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之纳入电子学实验教学的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环境、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和教育部统一管理、全面落实。
    4、实验中心要实行科学化管理。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16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实验设备、实验设置、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 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5、加强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拓宽实验教学的受益面,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6、参加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优化实验内容, 参与编制实验教学的CAI课件和编写实验教材,制定适合实验教学改革的实验教学大纲,改革实验教学的方法和实验成绩评定方法,加强实验课的管理。


吉林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二000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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