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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管理体制 根据教育部对世界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建立的电工电子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的要求和电工电子学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验中心的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条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是隶属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着重服务于全校及协作学校的电子类与非电子类本、专科学生,培养适合二十一世纪电子信息科学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条 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实验室、实验人员和实验设备,要打破专业和实验室界限,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条 根据世行贷款的精神,实验中心下设普通电子学基础实验室和现代电子学基础实验室。各实验室的物品、仪器设备均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这样有利于实验教学的整体安排,有利于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管实验室的副院长兼中心主任,下设一名副主任,负责实验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实验中心的职责范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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